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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屋及乌典故传说爱屋及乌好还是不好?

时间:2019-04-05 08:00:00编辑:华恒


大意是说:周武王打败了殷商,召见姜太公,问到:“该怎样对待她们的人员呢?”太公答道:“我听说,如果喜爱那个人,就连带喜爱他屋上的乌鸦;如果憎恨那个人,就连带厌恶他的仆从家吏。全部杀尽敌对分子,让他们一个也不留,您看怎样?

二、传说故事

汉朝人伏胜编撰的《尚书大传·大战》里也有类似记载:

纣死,武王惶惶若天下之未定。召太公而问曰:‘入殷奈何:’太公曰:‘臣闻之也;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不爱人者,及其胥余。

这段记载,与《说苑》所载,内容相仿。不过“余胥”一词,这里写作“胥余”。两者含意不一样。“胥余”已不属胥吏等级,而是胥吏以外,比“余胥”更加低下的奴隶或刑徒了。例如商纣王似时的“太师”箕子,因对纣王不满,被囚禁而装疯,甘为奴隶,所以《庄子》称他为“胥余”

此外《韩诗外传》《六韬逸文》也都有关于周武王何姜太公上述那段谈话的记载,内容基本相同。由于这个传说,产生了“爱屋及乌”这句成语。

我国民间自古流传一种迷信习俗,以为乌鸦是“不祥之鸟”,它落到谁家屋上,谁家就遭遇不幸。我国最古的一部诗歌集《诗经》和《小雅》部分,题为《正月》的一首诗里,就有“瞻乌爰止,于谁之家”这样的诗句,意思是“且看乌鸦哪里落,灾祸就落谁的家”。可见古人多厌恶乌鸦,而绝少爱它的。

所谓“爱屋及乌”,是说:由于爱那个人,因而连他家屋上的乌鸦都不以为不祥,不觉得讨厌了。这句成语,一向被人们用作推爱的比喻。

因为深爱某人,从而连带喜爱他的亲属朋友等人或其他东西,就叫做“爱屋及乌”或称这样的推爱为“屋乌之爱”。

唐代诗人杜甫,在他《丰赠射洪李四丈》(射洪,地名,在今四川;李四丈即李明甫)的诗中,开头两句道:丈人屋上乌,人好乌亦好”。宋朝人周敦颐的《濂溪诗》有:“怒移水中蟹,爱即屋上乌”。宋朝人陈师道的《简李伯益》诗也有“时清视我门前雀,人好看君屋上乌”。都是用的“爱屋及乌”这句成语的典故。

爱屋及乌好还是不好?

爱屋及乌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地关爱与他(她)有关系的人或物。说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事物)的关爱到了一种盲目热衷的程度。

在心理学上来说,这是一种晕轮效应。 晕轮效应,又称“光环效应”,属于心理学范畴,晕轮效应指人们对他人的认知判断首先是根据个人的好恶得出的,然后再从这个判断推论出认知对象的其他品质的现象。

爱屋及乌的形成原因,与我们知觉特征之一——整体性有关。我们在知觉客观事物时,并不是对知觉对象的个别属性或部分孤立地进行感知的,而总是倾向于把具有不同属性、不同部分的对象知觉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这是因为知觉对象的各种属性和部分是有机地联系成一个复合刺激物的。

爱屋及乌典故传说爱屋及乌好还是不好?

譬如,我们闭着眼睛,只闻到苹果的气味,或只摸到苹果的形状,我们头脑中就形成了有关苹果的完整印象,因为经验为我们弥补了苹果的其他特征,如颜色(绿中透红)、滋味(甜的)、触摸感(光滑的),等等。

由于知觉整体性作用,我们知觉客观事物就能迅速而明了,“窥一斑而见全豹”,用不着逐一地知觉每个个别属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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