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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1月6日,高等法院判处他14年有期徒刑,1947年12月9日改判10年有期徒刑。
五、新中国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作人搬回北京八道湾的老房子,专心翻译和写作,以稿费维持生计。
1、上书毛主席
周作人在1951年给毛写信,毛的秘书胡乔木1951年2月24日给毛泽东书面报告说:“周作人写了一封长信给你,辩白自己,要求不要没收他的房屋,不当他是汉奸。”
“我的意见是:他应当彻底认错,像李季一样在报纸上悔过。他的房屋可另行解决(事实上北京地方法院也并未准备把他赶走)。他现已在翻译欧洲古典文学,领取稿费为生,以后仍可在这方面做些工作。周扬亦同此意。当否请示。”
毛泽东批了:“照办。”
2、翻译
周作人从1952年8月起出任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编制外特约译者,每月预支稿费200元人民币,按月交稿。
反右运动中,在北京图书馆工作的儿子周丰一被划为右派,停发工资,让他的经济负担大增,只好给中央领导同志写信。在康生和周扬的过问下,稿费从1960年1月起,调高到每月400元人民币。
1964年9月起,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入高潮,其稿费又减半至每月200元人民币,当时他的爱人羽太信子已去世。
周作人是怎么死的?
1966年5月,文革开始。
1966年6月起,人民文学出版社不再给周作人预付稿费。
1966年8月2日,他被红卫兵查封了家,并遭到皮带、棍子抽打。其后周作人两次写了短文让儿媳张菼芳交给当地派出所,以求服用安眠药安乐死,都无音信。
1967年5月6日,周作人下地解手时突然发病去世,享年82岁。
如何评价周作人?
周作人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尤其是他出任伪职后,他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有影响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贡献一在小品文,一在翻译,然而他却在历史发展中沦为汉奸文人。
另外,他在保护北大校产、掩护国民党地下工作者等方面也做出过贡献。在《周作人传》中就能看到3个周作人:一是“伪官吏”的“周督办”,一是“寻梦者”的苦住庵庵主,一是周作人自己塑造的“为国为民”的“殉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