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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京字第一号证据记载了什么如何保存下来的

时间:2018-12-05 14:07:50编辑:欣博


谷寿夫是日本福冈县人,先后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日本陆军大学。他曾作为军事研究生赴英国留学3年,出任过日本驻印度武官,长期在日本军界任职。由于他做事手段凶狠,效忠天皇,所以其军阶得以步步晋升,1930年任少将,出任日本东京湾要塞司令官,后又出任第六师团师团长。

1937年七七事变后,谷寿夫率第六师团从日本熊本出发入侵中国华北。同年12月13日,他又率师团从南京中华门攻入市区,开始了震惊世界的疯狂大屠杀。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兼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松井石根(1948年11月12日,东京军事法庭判处其绞刑,并于同年12月23日执行)对谷寿夫所谓的功绩大加赞赏。

日军侵占南京的6个星期内,公然违反国际公约,烧杀淫掠,无恶不作,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大肆屠杀城内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和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达30万人以上,数以万计的妇女被强暴,全市三分之一的建筑遭毁坏,公私财产损失难以计数,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

1937年底,谷寿夫被调回国内,不久被任命为日本中部防卫区司令官,1939年9月转入预备役。1945年8月12日,谷寿夫再次被其主子重用,任命为日本第五十九军司令官兼中国军管区司令,但未及赴任,便传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的消息。

谷寿夫于1946年2月2日在东京被捕,关押在巢鸭监狱,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确认为乙级战犯。根据国际惯例,甲级战犯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乙级、丙级战犯则直接由受害国家的法庭审判。在中国人民的强烈要求下,国民政府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提出,将谷寿夫引渡到中国,交给中国的军事法庭审判。

南京大屠杀京字第一号证据记载了什么如何保存下来的

1946年8月1日,战犯乘坐的飞机从东京羽田机场起飞,降落于上海西北角的大场机场。刚上任不久的“上海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又称第一绥靖区司令部军事法庭)庭长李良即派令主任书记官李业初率宪兵若干人,用一辆十轮军用道奇大卡车到飞机场等候。

在“华东照相馆”里,年方15岁的学徒工罗瑾在为一个日军少尉军官冲洗两卷120“樱花牌”胶卷时,发现其中有多张是日军砍杀中国军民与奸污中国妇女的照片。他激愤难耐,就偷偷多加印了几张,作为日军屠城的罪证保存起来。后来,他将这种记录日军屠城血证的照片积累到30多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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