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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击,是在虢州参军任上杀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咸亨二年(671年)秋冬,王勃从蜀地返回长安参加科选。他的朋友凌季友当时为虢州司法,说虢州药物丰富,而他知医识药草,便为他在虢州谋得一个参军之职。就在他任虢州参军期间,有个叫曹达的官奴犯罪,他将罪犯藏匿起来,后来又怕走漏风声,便杀死曹达以了其事,结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亏遇大赦,没有被处死。此事甚为蹊跷,王勃为什么要保护罪犯曹达,既藏匿保护又怎能将其杀死。
据新旧《唐书》所载,王勃此次被祸,是因情才傲物,为同僚所嫉。官奴曹达事,有人怀疑为同僚设计构陷王勃,或者纯属诬陷,不无道理。这次被祸,虽遇赦未丢掉性命,但宣告了他仕途的终结。王勃因杀死官奴曹达,连累了他的父亲王福畴,王福畴从雍州司功参军被贬为交趾县令,远谪到南荒之外。这件事对王勃的打击,远远超过对自己的惩罚。
王勃为人虽有放浪不羁的一面,但他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却以儒家的礼法为标尺。王勃在《上百里昌言疏》中表达了对父亲的内疚心情:“如勃尚何言哉!辱亲可谓深矣。诚宜灰身粉骨,以谢君父……今大人上延国谴,远宰边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东瓯而渡南海。嗟乎!此勃之罪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从中可体会到身为孝子的王勃内心强烈的羞愧和自责。王勃出狱后在家里停留了一年多,这时朝廷宣布恢复他的旧职,他已视宦海为畏途,没有接受。
他在上元二年(675年)的秋天从洛阳出发沿运河南下,于八月中旬到达淮阴,又从淮阴到楚州,离开楚州,继续沿运河南下,入长江后折向西行,到了江宁。大约在上元三年(676年)春夏,王勃已至交趾王福畴处,见到了他生活窘困的父亲。不久后,王勃便踏上归途。当时正值夏季,南海风急浪高,王勃不幸溺水,惊悸而死。
王勃历史评价怎么样?
《旧唐书》本传谓王勃:“六岁解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与兄才藻相类,父友杜易简常称之曰:此王氏三珠树也。”杨炯《王勃集序》:“九岁读颜氏《汉书》,撰《指瑕》十卷。十岁包综六经,成乎期月,悬然天得,自符音训。时师百年之学,旬日兼之,昔人千载之机,立谈可见。”杨炯《王勃集序》评王诗:“壮而不虚,刚而能润,雕而不碎,按而弥坚。”认为王勃能以风骨充实作品,既壮健又有藻饰。
太常伯刘公称王绩为神童。唐高宗麟德元年(664年),王勃上书右相刘祥道,中有“所以慷慨于君侯者,有气存乎心耳”之语,求刘祥道表荐。刘即表荐于朝,王勃乃应麟德三年(666年)制科,对策高第,被授予朝散郎之职。此时的王勃,才14岁,尚是一少年。王勃于南昌阎都督宴上赋《滕王阁序》的佳话。实乃中国文学史上最为动人的故事。《新唐书》本传说王勃“属文,初不精思,先磨墨数升,则酣饮,引被覆面卧,及寤,援笔成篇,不易一字。”
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也说;“王勃每为碑颂,先磨墨数升,引被覆面卧,忽起一笔数之,初不窜点,时人谓之腹稿。”据此可知,王勃文思敏捷,滕王阁上即兴而赋千古名篇,并非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