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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舞弊:花样迭出屡禁不止选官之弊

时间:2017-07-31 11:00:46编辑:韦荣


所谓“冒籍”,是指考生冒外州、县的籍贯参加考试,一则占用其他州、县的录取名额,二则在本州、县考完又去别的州、县应考,以增加录取机会。“冒籍”现象也多发生于初级考试。为了杜绝“冒籍”,自清康熙年间起,朝廷推出了“审音”制度,即核对考生的口音,以判别其是不是本州、县人。此外,五名考生互结联保也是防止“冒籍”的措施之一。

“夹带”就是“打小抄”,考生将抄好的**四书”、“五经”或往届优秀文章偷偷带进考场,以便抄袭。“夹带”的现象在明清时期很普遍,因为明清科举以八股取士,重视机械记忆。明清考生**夹带”的技术十分高超,卷上,或抄在衣服夹层,或抄在胳臂、大腿上,令监考人防不胜防。明清朝廷针对“夹带”手法,推出的反舞弊措施是最多的。例如,考生穿戴的衣裤鞋帽都必须是单层的,不能有里衬;砚台不能过厚,毛笔必须空心,烛台必须是单盘的,而且用锡做成,烛台柱子中空通底,盛放这些工具的篮子必须镂空能看清里面<甚至考生自带的食品也必须切开,供巡查官检验。为了防止考生将文章抄在身体上,朝廷甚至规定,考生人场时要解开内衣内裤,接受严格搜检。

乾隆年间,顺天乡试曾经开展了一次空前绝后的严査,派出大批军役逐个搜身,并规定搜到“夹带”一个赏银三两。结果,那次考试搜出“夹带”者40余人,交白卷者68人,没有答完的考生329人,文不对题的考生276人,而慑于严査未敢人场的竟有将近3000人。乾隆帝听说后大惊而怒,立即对科举考试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而针对考场内的抄袭、换卷、传递纸条等舞弊行为,朝廷则规定考生间隔人座,并建了高楼,专门监视考生的一举一动。 

“铁手腕”严惩舞弊

考生的舞弊与朝廷的反舞弊争相斗法,考生频频出招,朝廷则见招拆招。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朝廷少数人的智慧终究难以应对千万考生的“奇技妙招”。于是,朝廷只得用异常严厉的惩罚措施来威慑考生。惩治科举舞弊力度最大的朝代是清代。清代对于考生“通关节”、“枪替”以及考官拘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都要判处死罪。顺治年间,大理寺左评事李振郫担任考官,自拟了几十个“关节”条子,公然向考生出售。被举报后,李振邺与另外四名兜售“关节”条子的考官和两名舞弊的考生一同被处斩,家产被抄没,全家108口人被流放关外。

雍正年间,河南学政俞鸿图在当地一个油店暗中“售卖”秀才,凡是递送银子的考生都能通过考试。就这样,俞鸿图一共“卖出”了47名秀才,赚取了贿银1.4万余两。案发后,俞鸿图立即被处斩。咸丰年间,当朝军机大臣兼内阁大学士柏葰只因听人说情,录用了一名举人,事后竟被弹劾,最终人头落地。柏葰也成为因参与科举舞弊而被处以极刑的官职最高的大臣。

但在严惩不贷的反舞弊举措下,舞弊现象仍无法杜绝。为了飞黄腾达、富贵齐天,考生与主考官不惜铤而走险,运用种种手法徇私舞弊。最终,弊端越来越明显的科举制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被彻底废除。


上一节:乾隆皇帝:中国史上最长寿皇帝养身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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