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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简介历史背景介绍有哪些意义

时间:2018-12-13 09:23:01编辑:中华


后来发表的《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中写道:“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的来污辱这个城市”,他们“单独的或者二、三人为一小集团在全市游荡,实行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终至在大街小巷都横陈被害者的尸体。“江边流水尽为之赤,城内外所有河渠、沟壑无不填满尸体”。据1946年2月中国南京军事法庭查证:日军集体大屠杀28案,19万人,零散屠杀858案,15万人。日军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大屠杀,中国军民被枪杀和活埋者达30多万人。

1937年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每日新闻》)报道两名日本军官的“杀人竞赛”。日军第十六师团中岛部队两个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其长官鼓励下,彼此相约“杀人竞赛”,商定在占领南京时,谁先杀满100人为胜者。他们从句容杀到汤山,向井敏明杀了89人,野田毅杀了78人,因皆未满100,“竞赛”继续进行。

12月10日中午,两人在紫金山下相遇,彼此军刀已砍缺了口。野田谓杀了105人,向井谓杀了106人。又因确定不了是谁先达到杀100人之数,决定这次比赛不分胜负,重新比赛谁杀满150名中国人。这些暴行都一直在报纸上图文并茂连载,被称为“皇军的英雄”。日本投降后,这两个战犯终以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中人员“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的罪名在南京执行枪决。

秀英趟在鼓楼医院的病床上。1937年12月,当时18岁的孕妇李秀英躲藏在南京安全区的一个地下室内。19日,日军士兵闯入地下室企图强奸这里的妇女,李秀英在反抗中被刺伤三十多刀,胎儿流产!据估计,在日军占领南京之后一至两个月内,约有2万至8万名中国妇女遭到日军强奸。日军不分昼夜并在受害妇女的家人面前施行强暴,被强奸的妇女甚至包括12岁的幼女、60岁的老妇,乃至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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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妇女受到了轮奸,有些妇女甚至会被日军强奸数次,类似的事件往往导致有妇女受不住日军的折磨而死。受害人或是试图保护她的亲属如果稍有反抗,往往就被日军杀死,母亲身边的孩子因为哭闹也经常被日军一并杀害。此外,日军还强迫乱伦行为,不从就加以杀害。日军对妇女的大规模强奸和虐杀直到1938年2月才有所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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