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05 14:07:50编辑:欣博
在“华东照相馆”里,年方15岁的学徒工罗瑾在为一个日军少尉军官冲洗两卷120“樱花牌”胶卷时,发现其中有多张是日军砍杀中国军民与奸污中国妇女的照片。他激愤难耐,就偷偷多加印了几张,作为日军屠城的罪证保存起来。后来,他将这种记录日军屠城血证的照片积累到30多张。
当天,南京市临时参议会秘书处作为急件写成公文:……据市民吴旋呈称:旋在民国二十六年未及退出南京,当由友人处获得敌寇自行拍摄之日军残杀及奸淫我南京同胞之照片一册,共十六张,现闻日寇战犯已引渡至京审讯,特呈请转送有关机关备作证据等情,查该项照片确系日寇施行暴行所自摄,而足为证实战犯罪行之铁证用,特抄具原呈,连同照片送请查照附作物证之一部,至将来审讯定谳以后仍希将原件赐掷,以便检还为荷!
南京大屠杀“京字第一号证据”记载了什么?
1947年2月6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市黄埔路(中山东路口)“励志社”(现为钟山宾馆)黄埔厅大礼堂,对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开庭公审。中国人民久已盼望的一天终于来到了!几天后,一位在国防部工作的邻居高兴地跑来对吴旋说:“你做了一件很大的事情。你交上去的照片和材料在法庭上作为指控的‘一号证据’出示,日本人看后吓得脸都变白了!”
南京市临时参议会1946年11月《关于协助调查南京大屠杀案经过概述》中说:“本会所搜集之大屠杀照片十六帧,据报纸所载,谷寿夫被侦讯时,曾见面色变,慌乱不能自持。”
而作为审判长的石美瑜则奠定了南京大屠杀的基本史实。如今海内外记述南京大屠杀的相关资料以及中国内地相关爱国主义教材的内容,大部分是在他手上搜集和整理的。他的审判技巧娴熟,手段独特,使对手不得不低头认罪;他的判词文笔犀利,被誉为“刀笔精华”,并被收入英、美等国博物馆,更成为经典的历史文献。
在“华东照相馆”里,年方15岁的学徒工罗瑾在为一个日军少尉军官冲洗两卷120“樱花牌”胶卷时,发现其中有多张是日军砍杀中国军民与奸污中国妇女的照片。他激愤难耐,就偷偷多加印了几张,作为日军屠城的罪证保存起来。后来,他将这种记录日军屠城血证的照片积累到30多张。